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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县三名污辱毒打女教师的罪犯被依法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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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05
第3版()
专栏:

长寿县三名污辱毒打女教师的罪犯被依法判刑
据新华社电 (记者王世晋)四川省长寿县污辱毒打云台中心学校女教师刘中月的罪犯傅治中、何树全、周惠娟,7月2日被长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刑。负责处理此事的县委常务副书记徐光开有法不依,受到了党纪处分。
今年3月24日,傅治中之妻方鹏和刘中月因事发生争吵。傅治中纠集何树全、周惠娟等亲友7人,于3月28日从县城赶到云台中心学校,对正在上课的刘中月任意毒打,造成多处受伤,并挥舞凶器威胁喊叫“不要打老师”的学生,殴打前来劝阻的教师,致使教学中断,严重地破坏了教学秩序。
经长寿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的首要分子傅治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何树全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周惠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方鹏和其他参与肇事的人,将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长寿县委常务副书记徐光开对此事无动于衷,对报纸批评抵触不满,致使此案迟迟不能依法处理。长寿县委认为,徐光开的行为在客观上起了庇护罪犯的作用,经重庆市委批准,给予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兼公安局长李在明,在此案不能及时处理中也负有一定责任,经市委批准,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免于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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