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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打包运输合作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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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06
第8版()
专栏:读者来信

如此“打包运输合作组”
去年12月14日,我委托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云中打包运输合作组”,将一台19英寸彩色电视机包装、发运铁路快件,运回河南新乡。当日下午5时许发运完毕。结算时,却使我大为吃惊:收费竟高达36.7元。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云中打包运输合作组”包装方法错误,致使电视机运到新乡站时受到严重损坏(见照片,另附有图样、技术鉴定和新乡站值班人证明)。我两次专程去上海要求“云中打包运输合作组”赔偿,交涉两月有余,均因这个组及其上级单位街道办事处、联运站不正视事实而无法解决。
河南新乡市10号信箱
31分箱 陈洪普(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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