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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曲阜息陬公社作出普及小学教育的八条规定 象抓粮棉油那样抓普及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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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07
第3版()
专栏:

山东曲阜息陬公社作出普及小学教育的八条规定
象抓粮棉油那样抓普及教育
本报讯 为加快普及小学教育的步伐,最近,山东省曲阜县息陬公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原有一些规定的基础上,重新修改和制定了《关于普及小学教育的八条规定》。这些规定是:
一、全社干部群众要象抓粮、棉、油那样抓普及教育。公社党委和管理委员会在每学期开学前和结束时,要听取教育工作的汇报,并及时研究和处理提出的问题。每年从社办企业利润提留和其他收入中,至少拿出10%作为教育科学基金。各大队都要制定规划,建立学龄儿童入学责任制,保证有学习能力的儿童100%入学。在检查评比总结工作时,都要检查普及教育的工作。对忽视教育工作的单位和干部,除追究领导责任外,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每个学龄儿童必须受完小学教育。凡学龄儿童不入学或中途退学者,抽回责任田或收回责任田的全部收入。社队不得接纳未入学的学龄儿童参加有收益的劳动。国家、集体、社队在招工和征兵时,不予招收达不到小学毕业程度的青少年。全公社小学生
(中心小学除外)一律不交纳学费。学校办公费每班每月10元,由大队开支。有条件的大队,还可以不收书本费,并发给学习用品。
三、学校实行普及小学教育包干责任制。校长、教师、班主任分别包生产大队、生产队和本班学额巩固。每学年保持全额的奖励5元,并由公社提出表扬。各校建立普及小学教育档案,入学率、巩固率、及格率分别达不到100%、98%、90%的学校,不能评为教育先进单位。
四、1983年开始,全公社民办教师实行统筹工资制。初中教师、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为40元和35元(包括国家补助部分)。资金从大队的夏秋粮、棉、油交售款中提取,交公社教育组统一发放。工资低于本大队社员平均收入的,其差额部分由大队年终一次补齐。民办教师享受与大队干部同等福利待遇,并参加本大队年终评奖。
五、各大队小学都要举办学前班。要积极组织校外15岁以下的文盲半文盲少年学习,有条件的尽量回校插班或单独编班学习,确有困难不能回校的可办少年扫盲班,使他们尽快达到小学毕业程度。
六、修建小学的校舍、添置教学仪器由大队负责,国家酌情补助。1983年做到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有木制课桌凳,校门、围墙一次配套,积极搞好学校环境绿化美化。
七、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在全公社造成尊师爱生的良好风气。采取措施,保证教师吃住有着,生活方便,使教师集中精力抓教学。对扰乱教学秩序、破坏学校财产、辱骂殴打教师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侵入学校进行流氓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严惩。
八、公社各部门要尽力为教育工作提供方便,每年为中心小学办几件好事,给一定数量的资金和物资支援。
这八条规定经公社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目前正在逐步落实。全公社初步形成了尊师爱生的良好风气,全公社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已达98%,在校学生无一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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