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阅读
  • 0回复

接触新问题 摸索新路子 律师在深圳特区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07
第4版()
专栏:

接触新问题 摸索新路子
律师在深圳特区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报讯 《中国法制报》记者雷本复、本报记者晓渡报道:律师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已在深圳特区显示出来。深圳市委第一书记、市长梁湘曾在一个会上宣布说:“今后对外签订重大合同,一定要有律师参加。”
深圳法律顾问处做好工作的一条经验是:要有敢于接触新问题、摸索新路子的精神。深圳法律顾问处刚建立时,对于如何在特区经济建设中发挥作用,心中没底。于是,他们即组织力量对1979至1982年2月与外商、港商签订的1,278项合同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中有100多宗执行不好或毁约,有的已造成损失。他们分析了部分合同未执行的原因,然后向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建议对已签订的合同作一次全面检查,力求把不完善的部分,尤其是有损于国家主权原则和经济利益的责任、违约、担保和资金管理写得不明确的合同,加以修改、补充。在检查的同时宣传经济合同法,强调要依法办事。这项活动使深圳的律师工作打开了路子。
在参与经济活动中,他们重点抓了几件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处理。石岩湖温泉俱乐部,由于在基建过程中对经营管理协议发生争执,港商中断投资,使工程陷于停顿。律师经过调查,与双方当事人耐心商谈,做调解工作,使双方消除了成见,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对原签订合同的经营管理条款作了修改,董事长也由港商担任改为由我方担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对此表示支持,又扩股招收了港商1.3亿港币投资,企业建设得到了发展,现已部分建成并对外营业。
深圳市司法局目前正大力推进律师参与涉外经济活动工作。今年1月至5月中旬,律师参与谈判、审查、制作和签订合同的达18宗;担任合资企业和客商常年法律顾问的也由4人增至7人;还积极开展了国内外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代理诉讼工作。为进一步开展涉外经济业务,经司法部和中共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深圳市涉外经济法律顾问处和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即将建立。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