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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要统一 步调要一致——论全国支援重点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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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08
第1版()
专栏:社论

思想要统一 步调要一致
——论全国支援重点建设
在今年春季召开的全国工交会议上,赵紫阳总理提出了“全国支援重点建设”的号召。近几个月来,重点工程的建设进度普遍加快。最近一些省(区)、市党政领导机关认真研究基本建设统筹安排问题,决心集中力量搞好重点建设。全党和全国人民把支援重点建设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亿万人民从事重点建设的热情化为实际行动,基建的形势是好的。
集中力量才能办成大事,这是我国三十多年来进行经济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们动员全国人民,集中全国力量,胜利地完成了以156项为重点的几百个大中型项目的建设,打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现在,我们要为九十年代经济振兴作好准备,为本世纪末工农业生产年总产值翻两番创造条件,适当集中财力物力既有需要,又有可能。重点项目是对国民经济起决定作用并同国计民生密切关联的项目。象现在已经开工的投资在五亿元以上的93个重点项目,其中绝大部分是能源、交通运输和原材料基础工业。这是因为我国能源、交通运输和建筑材料相当落后,影响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如果我们再不抓起来,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转陷于被动。对此,我们要有充分认识,要有很大的决心,进一步动员全党全国的力量,象“一五”计划期间那样,从各方面为重点建设“开绿灯”,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重点建设工程。
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要为重点建设适当集中资金和聚集物资。我国地广人多,现在还穷,财政经济状况尚未根本好转,可资利用的物资也不充裕。问题在于我们能否把有限的力量适当集中起来,如果适当集中,就可以比较好地办成几件大事。这几年国家资金过于分散,主要表现在企业留利和地方收入增加,上缴利润下降;消费基金不适当地增加;有些地方侵占国家利益,偷税漏税,截留上交利润;有些企业为了少交利税,想方设法压低基数,等等。这种状况一定要改变,如果不集中必要的资金,就谈不到重点建设。在物资方面,分散使用的情况也很严重。据统计,去年生产的钢材由国家分配的只占53%,木材由国家分配的占57%,水泥占25%。有的单位甚至随意截留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这种状况越来越不适应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如此下去,重点建设是保证不了的。还有一些地方、部门,乘国家在当地进行重点建设之机,乱涨生产资料价格,乱摊派费用,“敲竹杠”,揩国家的油,这是十分错误的。对这两股歪风,应遵照国务院和中纪委的规定,认真进行检查,限期刹住。对有关的领导干部,应当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
集中力量支援重点建设的道理,讲起来大家都懂,口头上都赞成国家集中力量,尽快把能源、交通等骨干项目建设起来,实际上许多人总想多建一些与本地区本部门直接有利的工程项目,或把这些项目塞到重点项目里去。这样搞下去,势必把整体建设搞乱,把规模搞得很大,超过国家财力物力所能承担的可能,引起经济生活的全面紧张。这对于巩固调整经济的初步成果,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过不少经验和教训。
“我有自筹资金,又能自行解决物资、能源供应。”这不能成为乱上建设项目的理由。全国建设应该是一盘棋,目前基本建设规模已经不小,重点又要加强,保证重点的出路之一就是减少地方、部门和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安排的一般性建设工程。有限的资金、原材料和燃料在这里用多了,别处就要少用。所以计划外的工程一定要严格控制,搞多了就势必影响计划内的工程。事实正是这样,目前一些重点工程由于物资供应不足,已不能保证计划规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对这个问题,我们要给以足够的重视。当然,我国是一个地广人多、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多民族国家,搞建设必须注意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但地方必须在中央的统筹安排下,因地制宜地办好各项建设事业,决不能各行其是。
支援重点建设的根本保证,在于全党思想统一,全国步调一致。为了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我们要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在统筹安排的原则下,搞好重点工程建设。全党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把支援重点建设作为自己的光荣职责,要把自己应该办的事情办好。比如,在征用土地、调拨物资、调配施工力量,以及安排职工生活等方面,都要为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只有全国支援好重点建设,重点建设才有可能带动和促进全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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