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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清理和整顿基建中取费项目 除28项正常业务收费外,40项不合理收费一律取消,26项尚待进一步研究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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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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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广东全面清理和整顿基建中取费项目
除28项正常业务收费外,40项不合理收费一律取消,26项尚待进一步研究决定
本报讯 广东省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和中纪委坚决刹住生产资料乱涨价和向建设单位乱摊派歪风的通知,采取措施,正全面清理和整顿基本建设中各种取费问题。经初步检查,全省向基建单位收取费用的单位和部门有31个,取费名目多达94项,取费率超过基建费用10%以上。
省人民政府经过逐项审查,当即决定:除属于正常业务收费28项外,66项中40项不合理收费一律取消,其余26项尚待进一步研究分别情况予以保留、修改或取消;对省、地、市建委制定的收费项目中不合理者,如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收取养路费、工程技术图纸审查费和征地手续费等6项一律取消;属于各部门、各地、市、县自行制定的37项收费中,除个别保留外,大部分取消。并宣布今后其他部门、地区、单位自行制定的收费规定一律无效,各建设单位和建设银行应拒绝付款。 (岳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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