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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江苏、吉林等七省市区发出通告 坚决制止高校招生中的不正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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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09
第3版()
专栏:

北京、江苏、吉林等七省市区发出通告
坚决制止高校招生中的不正之风
本报讯 最近,北京、江苏、吉林、辽宁、陕西、四川、新疆等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招生委员会相继发出联合通告或通知,要求坚决制止高校招生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招生改革的顺利进行。
各地在通知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不准利用职权为子女和亲友谋求照顾,不准对招生工作妄加干预。任何人不得拉关系,“走后门”,要求照顾,更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给招生工作出难题,设障碍。各地在通知中,还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相应的规定。
对于招生中违纪、作弊或玩忽职守者,各地规定一经发现要彻底追查,严肃处理。辽宁省在通知中重申,发现考场舞弊的,不仅追究有关主考、监考人员的责任,还必须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考生违犯考场纪律,取消考试资格;搞舞弊者不仅取消考试资格,下一年度也不准报考;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舞弊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通知中规定,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营私舞弊的,招生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明知故犯、执法犯法的,要加重处理,情节严重的,建议司法机关依法惩办。对敢于抵制不正之风,积极揭发不正之风的,要给以支持、保护和表扬。 赵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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