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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委要求工交企业切实做到 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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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10
第1版()
专栏:

国家经委要求工交企业切实做到
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
本报讯 记者赵相如报道:国家经委主任张劲夫7月9日在全国第四次安全月情况汇报会上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国的安全生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搞好文明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以安全促生产,仍需要常抓不放。要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今后新建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措施的建设,消除任何隐患;原有企业的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于地方小企业和社队企业,也要严格要求。我们要重视和保护劳动生产力。出了事故,企业领导要受行政处分和法律制裁。安全工作要建立首长责任制。
在会上,全国安全月办公室、劳动人事部等有关同志介绍全国安全生产情况时指出,有些部门和地区在经济承包活动中,不按安全规程办事;有些新投产的工程项目没有严格的安全设施;有些部门和企业没有把排除不安全的隐患列入技术改造的计划中。
国家经委副主任袁宝华在会上谈了四点意见:第一,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提高干部和工人的素质,使他们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件根本性的大事。第二,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经常化、制度化,不能只搞一阵子,要年年月月抓下去。第三,在经济改革中,要加强安全监督工作。第四,要在根本上采取措施,要有安全法,管生产的一定要管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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