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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拼“千”凑“万”侵害国家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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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10
第1版()
专栏:

不能拼“千”凑“万”侵害国家利益
本报评论员
把几户人家应卖的余粮,归在一户名下,凑成一个卖余粮的假万斤户,以此骗取荣誉,侵害国家的利益,这是某些地方出现的一种不良倾向。这种假万斤户虽然为数很少,但是不只发生在乌拉特中旗宏丰公社,在其他一些县、社也有,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警觉。
这几年,党的政策好,国家在财力、物力上给农民以大力支持,农民的积极性高,生产发展了,粮食增产了,广大农民顾大局,识大体,积极卖余粮,出现了一批卖余粮的“万斤户”,这是农村大好形势的一个具体表现。各地党政机关对那些真正卖余粮“万斤户”,给以应得的荣誉和必要的物质奖励,激励农民积极发展生产,多作贡献,这样做是正确的。但是,在一些地方,有的人竟然钻某些奖惩办法不尽合理的空子,投机取巧,为一己私利而损害国家利益。这种损公利私的行为,背离了我国广大农民历来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社会主义的光荣传统,真正有觉悟的农民是不干这种事的。
我们提倡农村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大家共同致富,不论是先富或后富,都要靠勤俭劳动,靠改善经营管理,靠科学技术。每个农业劳动者都要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从事各种生产和经营活动,总之,要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技术专长和经营本领,达到致富的目的。凡是这样做的,都要给予表扬、鼓励,号召大家向他们学习。对于那些搞歪门邪道,通过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以及他人的利益而牟取私利的,则要批评教育,在查明情况的前提下,对非法多占的财物,要追缴回来。对一些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要采取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措施,决不能姑息迁就。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始终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一致的指导思想,引导农民把个人的富裕同集体的兴旺、国家的富强紧紧地联系起来。
这种拼“千”凑“万”的行为,同某些干部的作风不正也有很大关系。有的干部为了显示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成就,忘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或者是把本来没有达到“万斤户”的农户,七拼八凑,拔高为“万斤户”;或者是明知有些人凑“万斤户”,却错误地认为多一点“万”字户总比少一点讲起来好听,眼看着国家利益受损失而不加过问。这种思想作风是极其有害的。首先是损害了国家的利益,让国家花了不该花的钱;其次是使党和政府不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发展生产的措施;三是助长了某些农民的自私观念,不利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我们搞生产、搞建设,注重的是实际的经济效益,不是那些经不起核实的数字。有关领导干部要端正思想,深入实际,在帮助广大农民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下一番真功夫,在真正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上下一番真功夫,把经济工作做得扎扎实实,把思想教育工作做得更细致,以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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