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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的宗旨不能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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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10
第2版()
专栏:短评

农村商业的宗旨不能变
随着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农民需要买进卖出的商品越来越多,活跃市场,疏通流通渠道,是农村供销社和其他财贸部门的主要任务。江西省南城县各有关部门从做好农业生产前和生产后的服务出发,改革生产资料的供应办法,改革农副产品的购销办法,改革发放农贷的办法,等等,从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农民发展商品生产,这就把千家万户的经济活动与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联结起来了。农村经济得到了发展,农民得到了好处,财贸部门本身的业务也扩大和发展起来。这说明,农村商业的改革,只要方向正确,目的明确,就会收到好的效果。
但是,本报最近也收到不少读者来信,反映有的供销和其他财贸单位在实行经营承包制时,不是立足于服务生产,方便群众,而是单纯为了多盈利,多分奖金,利大的就干,利小或无利的不干;更有甚者,少数人还非法牟利,任意提高紧俏商品的售价,应平价的卖议价,以次充好;收购农副产品则压级压价,等等,这些做法完全背离了改革的宗旨,败坏了改革的信誉,对农民、对企业都不利。
商业改革,为的是打破企业的“大锅饭”,克服“官商”作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经营方向,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和消费者的利益,绝对不允许损害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已经发生了这种现象的,要立即纠正过来。南城县等地的经验证明:有利农民才能有利自己。谁在服务和扶持生产中下的功夫越大,谁的收入就必然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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