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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走私船“瑞兴”号货主代理人 苏国雄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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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10
第4版()
专栏:

香港走私船“瑞兴”号货主代理人
苏国雄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7日公开宣判一起走私案件,依法判处香港走私船“瑞兴”号货主代理人苏国雄有期徒刑10年,判处走私人员许春景有期徒刑2年、李振能有期徒刑1年。
今年4月24日,他们驾驶“瑞兴”号轮船在我东引岛海域进行走私犯罪活动时被我缉获,从船上查出的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330余万元。同案人苏国辉等11人,由于被抓获后认罪态度较好,被宣布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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