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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发展城乡经济”提法似不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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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10
第5版()
专栏:

“同步发展城乡经济”提法似不妥
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室 刘少屏
3月27日人民日报第5版上,发表了邢白、朱剑同志的文章,介绍南通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经验。这些经验是好的,但是文章中“同步发展城乡经济”的提法,似有不妥。
中心城市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城市作为经济中心,必须具有比较雄厚的物资、技术基础作后盾。实行市管县的体制,对城市经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发展速度快,经济效益更好,才能具备越来越雄厚的实力,用以支持和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市管县的体制,只能在城市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一个市管多少县,也要根据这个市的经济实力和发展程度来确定。如果我们要求城乡经济同步发展,势必束缚中心城市的手脚,限制中心城市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龙头”和枢纽作用。
实行市管县的体制后,无疑会给农村增添新的经济活力,加速农村自给、半自给生产向专业化、社会化生产发展,因而能与城市经济更加协调,但协调并不等于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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