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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定在夏季粮油征购中 纠正随意扣收农民钱款的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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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12
第2版()
专栏:

南京市规定在夏季粮油征购中
纠正随意扣收农民钱款的错误
据据新华社南京7月11日电 (记者周振丰)中共南京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作出规定,纠正目前一些地方在夏季粮油征购中随意扣收农民钱款的错误。
今年,南京市郊区5个县和4个区的夏粮获得丰收,总产比去年增长12.4%。一些地方趁农民向粮食部门出售粮油之便,随意提高合同内农民夏季上交的比例,增加扣款项目。据六合县粮食部门对12个乡(社)调查,今年夏季这12个乡(社)预定扣款数额高达548万元,占全年合同上交总额的67%。
南京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为制止一些地方随意扣收农民钱款作出的规定主要内容是:(一)控制夏季上交比例。(二)除合同内规定的上交款项外,各地在农民出售粮油时,不得代扣代收其他钱款。(三)到期贷款和粮食预约定金,原则上按期归还。
(四)少数地方对社员卖粮的款扣得太多,影响社员生活和再生产的,要适当退还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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