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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要“冒进”牌“新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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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13
第8版()
专栏:毖后录

我们不要“冒进”牌“新村”
我们村有300多户人家,几年前就搞了建房规划,有经济条件、需要建新房的向大队申请,在规划线上建新房。几年来,全村已建了几十座新住宅。这种做法,很受群众欢迎。
但是,大队干部为了把我村尽快建成“文明新村”,在今年春天竟下令住在新规划的两条东西大街和一条南北大街上的50多户,在三天内全部把房屋拆掉。并声称:限期内如不拆,由村里的党团员给拆,房屋的主人还得付给每人每天5元钱的报酬。在大队强迫命令下,50多户的住房在几天内一拆而光。
这50多户被迫拆屋后,绝大多数无处安身。有的全家几口人挤在一间做饭的小棚子里,有的挤在邻居家里,有些户不得不把粮食等物露天放置。李凤禄是一位鳏孤老人,他用半生积蓄买的一座住宅,这次也被迫拆掉。拆房以后,有人发现他的房子并不在规划中的大街上,可以不拆,结果急得李凤禄直哭。全村有不少户是照规划盖的房,现在来看又不在规划线上了。大队如此马虎制定规划,又潦潦草草进行测量,限期让大家拆房,这给社员带来多少损失、多少麻烦和痛苦啊!
可是,大队还通过扩音器宣布“建设文明新村”的步骤说:“今春通大街,秋后通小巷,两年内全村社员换成社会主义的新砖瓦房。”他们不顾社员的经济条件,脑子一发热,就搞什么“新村规划”!如果在两年内拆掉所有的旧屋,将有三分之二的社员要住在露天里,那又该造成多大的损失呀!
我们社员愿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建设,不欢迎那种“冒进”牌的“文明新村”。
山东临朐县柳山公社柳山寨村社员
答·复
柳山寨大队社员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这个大队在新村规划中,不顾客观条件,在三天内强行扒掉31户的114间房,通了三条大街,给社员的居住、生活等方面造成了困难,是很错误的。对此,县领导机关已作出如下决定:
1、全县各社、队要从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新村规划建房中,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对柳山寨大队主要干部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其向扒房户认错,并在会议上作检讨。
2、对未建新房和搬进新房的户,要逐户征求意见,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对三户住简易棚的社员,要切实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3、对李凤禄等两户特殊困难户,除帮助解决住房外,应从社会救济款项中予以适当补助。
山东临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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