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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和财政部决定 改革原人民助学金实施办法 在高等学校试行奖学金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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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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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教育部和财政部决定
改革原人民助学金实施办法在高等学校试行奖学金制度
本报讯 7月11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试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普通高等学校现行的人民助学金实施办法,是1977年恢复高考招生制度以后制定的。近几年来,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了提高,1977年办法所依据的情况已经发生变化,而且原办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国家包得太多;各类院校学生享受人民助学金的比例“一刀切”;人民助学金的发放没有同学生在校的表现适当地联系起来等。因此,本着有助于改变国家包得过多的状况,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学生或其家庭对国家的依赖心理;有助于鼓励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健康成长,勤奋学习;有助于扩大省、市、自治区和高等学校对人民助学金的管理权限的原则,有必要对原人民助学金实施办法进行改革。
通知指出:人民助学金实施办法的改革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将人民助学金办法改为人民助学金、人民奖学金并存的办法;第二步,再过渡到以人民奖学金为主,辅之以人民助学金的制度。今年先走第一步,从1983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实行人民助学金、人民奖学金并存的办法,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一般仍按原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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