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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指示 争取迅速完成军事干校招生计划 提高学生政治觉悟掀起爱国主义新高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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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2-09
第1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指示
争取迅速完成军事干校招生计划
提高学生政治觉悟掀起爱国主义新高潮
【新华社八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顷向各大行政区教育(文教)部、华北五省二市教育(文教)厅、局发出“关于胜利完成各种军事干部学校招生计划的指示”。全文如下:
为了加速我国国防建设,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与政务院已联合发布招收青年学生、青年工人参加各种军事干部学校的决定。加速增强我国国防力量,是当前国家建设的首要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各学校必须协同有关方面,按规定的条件与名额,胜利地完成此项招生计划。为此,特作如下指示:
(一)迅速会同有关方面成立“军事干部学校招生委员会”;并指定所属各校“军事干部学校学生保送委员会”委员人选,具体规定所属各省、市各学校招生名额及日期。
(二)各学校应向同学进行普遍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必要时得占用上课时间。使全体同学正确认识当前的政治形势,美帝国主义的侵略野心,它支持蒋介石残余匪帮、侵略朝鲜、侵略台湾、轰炸东北和武装日本的罪行,都是敌视中国人民的;认识参加国防建设、保卫人民的胜利果实、保卫祖国的安全、保卫亚洲与世界的和平,是为国家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最光荣的岗位;发扬中国青年学生参加革命武装斗争的光荣传统和爱国主义的精神,提高同学的政治觉悟,在自愿的基础上踊跃报名,掀起青年学生爱国主义的新高潮,争取迅速完成任务。
(三)同学报名后,由各校“保送委员会”按规定的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提出保送的名单,交学校行政负责人,并对不能参加的同学进行必要的说明。
(四)学校行政方面,应按“保送委员会”提出的名单,办理同学离校手续,发给修业证明书,今年寒假毕业者,可免试发毕业证明书;帮助同学解决离校前生活上的困难,组织热烈的欢送与慰劳,并派负责干部陪送同学到省、市“招生委员会”,负责照料。
(五)同学到省、市“招生委员会”的生活费及旅费由学校负责供给报销;到省、市“招生委员会”后的生活费及转送旅费,由“招生委员会”负责供给报销。
(六)保送的同学离校后,对留校同学应即恢复经常的教学,并继续注意政治时事学习。
(七)各区应招生名额,另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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