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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忽视零散税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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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16
第3版()
专栏:

不可忽视零散税源
本报记者述评
当前,在个体工商业户和集市贸易零散税源中,有相当一部分还没有收上来。这里有征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也有思想认识问题。从思想认识上来说,有两种值得注意的思想倾向:一是有人说,税务人员对个体经济税收“钉得太紧”,影响了个体户积极性,把市场搞死了;二是认为个体户本小利微,税少难收,事倍功半,划不来。这种思想影响颇广。有关部门屡次要求加强对个体户和集市贸易的税收管理,可是在一些地方动作迟缓,见效不大,国家的有关税法不能很好贯彻执行,大量的税源流失,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在搞活经济中,个体户的出现和集市贸易的恢复是件深受欢迎的事。但有些个体户在遵守国家税收法规方面,还远未形成自觉守法、照章纳税的习惯;有的人严重偷税漏税,违犯税法。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表明,在目前几百万工商业个体户中,不办理征税登记,长期逃税的大有人在;在办理征税登记的个体户中,一些人也屡次偷税漏税,或欠税不还,或抗税不缴。税务部门的工作也有待改进,现在还有不少税无人管,无人收;在一些地方,采用营业户自报定额办法,一般收税额都偏低。据辽宁省初步调查,1982年个体户应征税款不少于2,422万元,但实际上只收到33%左右。湖南省湘乡县现有1,670多工商个体户,因有些人少缴或不缴税金,今年1至4月流失税金13万多元。许多城乡出现的这种情况说明,税务部门对个体经济的税收工作“钉得不紧”,管得不严,税收工作还需要花大气力。
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收管理工作,是我国整个税收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办好这件事,对平衡国家财政收支,支援国家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分散零星的税源不可忽视。“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从一家一户的工商业者来看税金并不多,若把千家万户的税金积聚起来,就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建设资金。有些同志把加强税收和搞活经济对立起来,顾虑重重,似乎税收一管,市场变死。这是十分错误的观点。税务人员在积极聚财的同时,通过税收管理,可以保护合法经营,打击投机非法活动,这就可保障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有位个体户说得好:“我按章缴了税,为国效了力,感到光荣,生产经营也更踏实放手了。”凡是税收工作做得好的集市,多数市场秩序井然,繁荣兴旺。这就给我们一个启示:加强对个体户的税收管理和督促,既利国又利民,也是发展个体经济的要求。
“个体经济的税收管理难哉!”不少同志在来信中这样慨叹。近年来全国各地个体工商户发展很快,集市贸易网点不断增加,他们分布在大城镇的街头巷尾,也散布在广阔的农村,经营灵活,流动性大。但是个体工商业的许多从业人员是没有受过税法教育的青年人,即使一些中、老年人,也要提高认识,要把他们的税收管起来,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不花气力是不行的。河北省唐山市东矿区税务分局管辖2,100多个个体户,税源分散难收。去年他们经过努力,摸索出一套按行业建立评税组织,实行购货登记制度、加强销货管理,发动群众评税,税收工作很快有了改观,全年税款收入达到61万元,比1981年增长1.29倍。还有些地方改进征税办法,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宣传教育,严肃处理抗税、偷漏税和殴打税务人员的事件,同样收到明显的成效。这些事实雄辩地说明,只要肯花力气,积极工作,税收工作中的“难”是可以转化为“易”的。
加强管理,认真督促,是当前个体工商户税收工作中的紧迫任务。在这方面开创新的局面,关键要在“管理”、“督促”四个字上狠下工夫,做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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