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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京草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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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16
第4版()
专栏:

中日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京草签
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 经过中日两国政府税务代表团的五轮会谈,《中日两国政府关于对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的文本今天在北京草签。
第五轮会谈是7月7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的。中方参加会谈的有财政部和外交部的代表。日方参加会谈的有大藏省、外务省和自治省的代表。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对协定中的条款取得了一致意见。这是中国同外国草签的第一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它将对加强中日经济技术合作和人员交往,发挥积极的作用。
本协定在中国适用于个人所得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在日本适用于所得税、法人税和住民税。
协定规定了两国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限制税率,税收抵免方式,两国人员在文化、体育和教育等方面往来中税收优惠和防止偷漏税的措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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