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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各部门贯彻《紧急通知》已见成效 要更扎实地抓紧刹住两股歪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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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17
第1版()
专栏:

各地区各部门贯彻《紧急通知》已见成效
要更扎实地抓紧刹住两股歪风
本报讯 记者鲁牧报道:国务院、中纪委联合发出制止生产资料乱涨价、向建设单位乱摊派费用《紧急通知》以后,各地区、各部门行动快,决心大,已见成效。
7月3日《紧急通知》正式下达后,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迅速作了传达,并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这项工作,先后派出工作组到基层检查、落实。冶金、机械、化工、轻工、建材等9个部门和上海、江苏、湖北、吉林等17个省、市、自治区,共派出88个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制止向建设单位乱摊派费用问题。大多数部门和地区,由于措施有力,效果显著。
据统计,已有19个省、市、自治区纠正了31项比较重大的乱涨价规定。黑龙江省取消了营林抚育间伐材加价、调出省外焦炭加价、上调水泥加价的三项决定。安徽省撤销了收购木材、毛竹的加价规定。天津市纠正了钢铁产品高进高出的作法。陕西省停止了钢铁产品一律加价20%的地方临时价格,改按国家统一价格执行。
在制止向建设单位乱摊派费用方面,截至7月15日,广东省已清理出全省31个单位规定的各种取费94种,经省政府初步审定,取消了42种,暂停执行的有12种。辽宁省已取消对建设工程收取预算编制费、水源建设费等8种费用,并规定哪个地方和部门刹不住歪风,就要追究那里的领导人的责任。甘肃省已初步查出全省各种取费87项,其中21项不符合国家规定,明令停止执行,有20项正在进一步研究处理。甘肃省建工局对13个公司承担的359项工程的预决算进行复查,发现多收、多算79万元,已退回建设单位。上海市政府规定的取费,已废除30多项,暂停执行8项,正在清理的有50项。
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指出,生产资料乱涨价和向建设单位乱摊派费用这两股歪风,必须坚决刹住,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业单位,进一步把这项工作抓得更扎实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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