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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要求各地商业部门 搞好重点工程商业网点建设和商品供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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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20
第1版()
专栏:

商业部要求各地商业部门
搞好重点工程商业网点建设和商品供应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邱原)商业部负责人今天对记者发表谈话时指出,商业部门要大力支援国家重点工程,搞好商业网点的建设和商品供应工作,以保证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
这位负责人说,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各级商业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要坚决贯彻执行,为支援重点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商业部负责人说,国家的重点建设工程,不少是在远离城市的地方,条件差,任务重,时间急,保证重点建设的生产资料供应和职工生活物资的供应,做好商业服务工作,对于按时完成重点建设任务,具有重要作用。现在不少地方重视了重点建设的商业工作,受到职工的赞扬,但是也有些地方重视不够,抓得不力,重点工程地区的商业网点不足,商品供应也不及时,群众生活方面还有很多不方便。商业部门要协助有关单位认真加以解决。
首先,要协助建设单位把商业服务网点设施的建设统一纳入建设规划。1979年国务院曾明确规定,一切新建工矿区应把商业网点纳入工矿建设项目的总计划,一并安排,同时兴建。因此,凡有重点建设项目的地区,商业部门要主动协同主管建设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规定,使生产和生活设施能够统筹兼顾,配套安排。
其次,重点工程建设期间,商业部门要派出专人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和施工单位共同建立工地临时供应网点和生活服务设施,确保建设单位的商品供应,认真做好施工队伍的生活服务工作。
第三,希望各地加强重点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商业工作。各地商业部门的领导干部要亲自抓,组织检查,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调度。同时要严禁向建设单位“敲竹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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