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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科委党组 《关于当前农村科技工作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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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20
第3版()
专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科委党组
《关于当前农村科技工作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转发了国家科委党组《关于当前农村科技工作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摘要如下:
新 形 势
一、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党的各项农村政策的推行,农民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空前高涨。一批科技成果和新技术得到推广应用,显示出促进生产的巨大威力。近一、二年农村出现的“专业户”、“科技户”说明,造就千百万既掌握技术、又善于经营的新农民,我国农业的技术改造,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农村,才有更加可靠的保证。总之,着眼于社会发展的需要,着眼于广大农民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应当是我们分析形势、指导工作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新 任 务
二、农村科技工作必须为振兴农村经济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服务,为农民服务。要扎扎实实地抓好技术转移,把现有的科技成果和先进地区采用新技术的经验迅速推广到广大农村去。过去提“科学种田”,现在看来不够了,要提倡“科学务农”;过去讲“农田基本建设”,现在看来也不够了,要提倡“农村全面建设”。要从只抓粮、棉、猪中跳出来,看到农业生产的更广阔的天地,还要看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全面建设的需要。
我国有几千年的农业生产经验,要把这些传统的经验、技术同现代科学技术结合起来;要努力发展劳力密集、知识密集而又节约资金、节约能源的农村产业。
三、要从保证实现战略目标的高度,来看待和加速进行农业的技术改造。到2000年,确保粮食总产量达到9,600亿斤左右,农业总产值比现在增长1.8倍,这是相当艰巨的任务。
出路在于加速农业的技术改造。这方面潜力是很大的。从粮食作物来看,全国中低产耕地的面积占70%以上,达十亿多亩。如果我们做好技术的转移和推广,大幅度提高中低产地区耕地的产量,那对于实现粮食产量达到9,600亿斤的发展目标,将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四、农村科技工作要为开辟新的生产门路和建立新的产业服务,推动生产向深度和广度进军。
五、农村科技工作要为农村的全面建设服务。科技工作者应当因地制宜地研究和设计省料、省工、使用方便,特别是节约用地的农村住宅,并且逐步搞好农村和集镇建设的统一规划。必须根据各地的条件,积极进行有关小水电、风力、沼气、太阳能和薪炭林等研究与开发工作,同时大力推广节柴灶等节能技术。
六、加强生态建设和资源建设,保护环境,为子孙后代造福。目前,土质恶化、水土流失、森林破坏仍然十分严重。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植树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扩大森林面积。积极进行科学种草,发展草场、草山、草坡,防止水土流失,增加植被覆盖,并因地制宜地进行农林牧结合,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
改革农村科技体制
七、目前农村科技工作还很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依靠群众、依靠社会,遵循从实际出发,全面而系统地改,坚决而有秩序地改,有领导有步骤地改的原则和采用典型示范、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多种形式的办法;必须逐步打破部门所有制、自成体系和按行政区划设置起来的科技机构,建立起按自然条件和经济区设置的科技体制;必须改变完全靠国家花钱,依靠上下行政隶属关系来指挥的办法,采用有偿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合同等经济办法,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讲求经济效益;必须发挥中心城市领导周围农村的作用和各行各业支持农村建设的作用。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和健全农村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体系,加速农业技术改造,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八、积极着手筹备包括农、林、牧、渔,农村能源、交通、住宅和集镇建设等在内的,各学科综合的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把分散在各部门的力量连结起来。
九、大力提倡农业科研、教学、推广与生产相结合,鼓励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科技推广机构采取各种形式,积极承担农业科技任务,主动支持农村建设,并且把注意力放在开展大面积的综合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上,为农村提供成熟的配套的适用技术。
十、县一级科技体制的改革,因各地情况不同,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形式多样,突出特点。目前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两种新的做法:一种是把现有的、各自独立的、隶属于各部门的农林牧渔和农机、水电、水土保持等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部门联合组建成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中心。重点是抓推广应用。再一种是建立各种技术服务公司,如种子技术公司、肥料技术公司、饲料技术公司、植保技术公司等等。主要任务是转移和推广先进技术,提供技术服务。
十一、巩固和发展农村各种类型的“科技户”、“专业户”。
农村中还有一批人数不少的回乡知识青年。各级科技部门都要满腔热情地支持、培养他们。
要充分发挥群众科普组织的作用。
十二、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农村科技队伍的建设。建议:(1)鼓励农业科技机构同农民和生产队签订技术合同、技术承包责任制。(2)各地对于长期在农村工作的科技人员和今后去农村工作的科技人员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应当予以关心,努力加以改善。(3)采取多样化的奖励办法,除了奖励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成果外,要特别重视奖励那些在推广成果、转移技术、传授科技知识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人。
(4)农村科技人员晋升技术职称,主要看对生产发展的实际贡献,晋升中级技术职称,应免试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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