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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能容忍长期占据公园办工厂建宿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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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23
第5版()
专栏:

怎能容忍长期占据公园办工厂建宿舍
汕头市中山公园是闻名中外的旅游胜地。全园面积20万平方米,建于1926年。现在,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40万人次。然而,这个公园已被许多单位长期侵占。尽管中央和省里早已三令五申,汕头市历届人民代表大会都有代表提出批评,但挤占中山公园办公、住人、设厂的17个单位都置之不理,不肯搬出,引起广大游客的强烈不满。
侵占中山公园,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是汕头市领导对这项工作抓得不够有力。有例为证:
一、1982年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了一项清退挤占中山公园提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这项提案批复称:“现在中山公园内办公的其他单位和宿舍是‘文化革命’遗留下来的问题,情况比较复杂,目前要进行全面清理,困难很大,今后再作妥善研究。”我认为,这一批语带有片面性。第一,单纯谈“复杂”、“困难”,只提“全面清理”不提“分批分期”解决;第二,把挤占公园的都说成是“文化革命”遗留问题,也不符合事实。难道1978年侵占公园、办起汽车修理厂,也属于“文革”的遗留问题吗?难道1982年在游泳池内新盖房子,也是“文革”的遗留问题吗?第三,“今后再作妥善研究”,这显然是一纸敷衍塞责的官样文章。挤占公园办汽车修理厂的市园林处领导,拿着这份批文当宝贝,写文章强调困难,批驳清退的呼吁。
二、中山公园的儿童游泳池,被市体委使用,“文革”期间将池周围的房间辟为临时
“监房”,“文革”后,体委将这些房子改为职工宿舍,游泳池也停止开放。市委于1980年决定,将这个游泳池移交中山公园开放管理,并以正式文件通知市体委。市体委却拒不执行,并无视市城建局规划管理科发出的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于1982年7月在游泳池又私自扩建新房,增加住户。
三、汕头地区农业处设在公园内的展览馆,住了9户家属。这个处1982年年底在市郊建了一幢干部宿舍楼,分房后原占公园的房子却不全部移交公园,而是派人镇守,并向中山公园索取“经济赔偿费”20万元!我们把问题反映给主管局和市领导,长期没有下文。
由此可见,能不能清退侵占中山公园的单位,关键在于市领导的决心。我们认为:只要市领导真正重视,清退工作就定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广东汕头市中山公园管理处
钟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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