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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预付农用电费的办法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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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23
第5版()
专栏:探讨与研究

还是预付农用电费的办法好
看了你报5月21日第五版“探讨与研究”栏所载潘锡仁同志写的《对预付农用电费的异议》一信后,我有些不同看法,提出来供大家参考。
一、潘信承认电是商品,但又认为电是不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特殊商品。我认为既承认电是商品,就应该承认它可以实行先交款后付货的交换方式,这种方式对于难以收费的农用电尤为适用。说到电的特殊性,其实也并不特殊。电固然不能一时交易完毕,但在可能的条件下也可以随用随供;其他商品虽然可以一次交易完毕,但一般也并不是一时就用完的。比如煤和钢材,作为工厂生产用的燃料和原材料,进货后并不能一下子都用完,而是随着生产的需要逐渐用完。这些商品一般都不是用完了再付款。因此说,先交费后供电,是完全应该的。
二、“从城镇到农村,照明用电都是先送电照明,后看电表再结账……,为什么农用电反而要先付款?”回答是:这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因为照明用电收费比较容易,拖欠很少,有点拖欠,也好收;而农用电就不然,尤其是农田排灌用电,收费很不容易。正因为这样,我们把农用电的收费改为预交电费。这也是从多年的工作经验中找出来的办法。
三、“在利息上沾农民的油”的问题。我认为,如果其第一条理由站不住脚的话,这一条也同样站不住脚。反过来说,如果先用电后付款,用完了电不交款,结果供电部门资金不足,还要去贷款、付利息,那不是同样不合理吗?
四、所谓“支农”观点。供电部门是国家的企业,不是贷款部门和救济部门。供电部门在现有条件下,尽量做到不出或少出事故,为农村供电,为用户服务,不卡用户,不勒索用户,就是支农了。把“支农”与先收费还是后收费联系起来,是没有道理的。
五、关于按历史习惯办事的问题。历史习惯不是一成不变的,其中不适用、不合理的部分,应该改革。现在各行各业的工作都要讲实效,不讲实际的合同、文书和扯皮的东西,还是少些为好,否则会给实际工作带来更多麻烦。
另外,预收农用电费还有一条好处,这就是:目前我国电力供应仍很紧张,尤其是农村供电。实行先交费的保证用电的办法,就可以改变过去那种交不交费都用电,结果谁也得不到保证,又给收费造成困难的局面。采取先收费后用电的办法,还能使供电部门的资金相应充裕,有利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修,对满足农村用电也提供了条件。
黑龙江庆安电业局 万清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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