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6阅读
  • 0回复

确保重点建设 提高投资效益 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七项要求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27
第1版()
专栏:

确保重点建设 提高投资效益
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七项要求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徐耀中、本报记者鲁牧报道:以确保国家重点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议题的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7月26日在北京开幕。
国家计委副主任房维中主持会议。
国家计委副主任彭敏在会上讲了话,他着重指出搞好国家重点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他说,国家重点建设的成败,关系到我国九十年代经济能否振兴,关系到四个现代化的前途,关系到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对国家重点项目,一定要精心筹划,精心设计,精心施工,高质量、高水平地把它建设好。
对如何确保国家重点建设,彭敏提出了七项要求:
各部门、各地区要集中必要的科研、勘察设计骨干力量,认真抓好未开工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把前期工作的任务、内容落实到承办单位和负责人。负责前期工作的项目经理,要站在国家的立场上,从国家利益出发,对前期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负责。对缺乏科学依据或只顾本部门、本地区利益的要求,不论是谁提出的,都要敢于抵制。
重点项目建设要实行部门和地区负责制。凡国家确定的重点项目,都要按隶属关系,从建设的前期工作起,直到竣工投产交付使用,由项目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对国家全面负责,保证按国家计划确定的建设投资、生产能力、建设工期和经济效益把工程建设好。
加强重点项目的现场指挥机构。挑选一批参加过大中型项目建设,有组织管理能力,懂得基建业务,年富力强的得力干部,担任重点项目的领导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成员必须保持稳定,不得随意调换,主要负责人,要坐镇指挥,从头到尾,一顶到底;现场指挥机构和负责人要把各方面的力量统一起来,科学地组织建设,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正确处理进度、效益的关系,当进度和效益发生矛盾时,进度要服从效益,把提高投资效益放在第一位。
彭敏提出的其它四项要求是:优先安排、优先供应重点项目所需的资金和物资;认真落实重点项目的配套工程和协作条件;精心组织重点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检查和调度工作。
彭敏在讲话中还再次重申做好控制基建规模、认真清理在建项目的必要性。他在回顾了基建战线贯彻调整方针取得的成绩后指出,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基本建设中还存在一些值得十分注意的问题。前几年已经压缩了的基建规模又膨胀起来,特别是自筹投资和银行贷款安排的基本建设失去控制。材料设备供应又紧张起来。用于基本建设的财力物力分散,一般项目和小型项目上得过猛,能源、交通等重点项目没有得到应有的保证,重点建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这些问题如不得到切实解决,不仅基本建设难以开创新局面,而且必将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此,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控制基建规模、清理在建项目,一定要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决不能走过场,半途而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