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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教人民三大节日食用牛羊 政务院通令免征屠宰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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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2-11
第2版()
专栏:

回教人民三大节日食用牛羊
政务院通令免征屠宰税
【新华社八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信仰伊斯兰教各族人民三大节日食用牛羊免征屠宰税的通令。通令称:“为照顾民族习惯,遇伊斯兰教(回教)之尔代(新疆称肉孜节)、古尔邦(即宰牲节)、圣祭(新疆称冒路德节)三大节日,对信仰伊斯兰教各民族人民自己食用的牛羊,应予免征屠宰税;其有限制宰牛的规定者,并应由各省(市)税务机关商承省(市)人民政府定出放宽检验标准的具体办法。望即遵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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