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阅读
  • 0回复

农村也应建立婚姻介绍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27
第8版()
专栏:建议与要求

农村也应建立婚姻介绍所
近几年来,不少城市建立了婚姻介绍所,为未婚男女青年牵线搭桥做“红娘”,受到了人们的欢迎。
但在农村,由于劳动和生活环境的局限,男女青年之间交往很少,再加上有些地方还存在着父母包办和买卖婚姻的现象,这给未婚的青年男女自由恋爱造成了困难。有的青年由于父母逼婚,走了轻生的道路;有的因为双方互不了解,婚后感情不和,以致离婚;有些坏人则利用一些年龄较大的男青年渴求配偶的心理,以介绍对象为名,大量诈骗钱财。因此,在农村建立婚姻介绍所,不仅是未婚男女青年的迫切要求,而且对于抵制包办和买卖婚姻的封建残余恶习,防止坏人钻空子骗人骗钱,也有很大作用。建议各县、社逐步建立起婚姻介绍所,以满足农村未婚青年的要求。
浙江 陶继康
编者按:这封来信反映的是当前较有普遍性的一个问题,是关系农村青年男女婚姻幸福的一件大事。读者的这个建议是否可行?希望各地基层有关部门,特别是青年、妇女组织,认真加以研究。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