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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决定扩大企业计划和经营自主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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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28
第7版()
专栏:

苏联决定扩大企业计划和经营自主权
据新华社莫斯科7月26日电 此间报纸今天发表了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最近通过的决议,决定在扩大工业生产联合公司和企业的权利,并加强它们对工作成果的责任方面采取补充措施。
决议规定,这些措施将从1984年1月1日起先在全苏重型和运输机器制造部、电工器材工业部、乌克兰食品工业部、白俄罗斯轻工业部和立陶宛地方工业部进行试点。
试点的内容包括,加强联合公司和企业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各个阶段中的作用,限制五年计划中给企业规定指标的数量,提高经济定额的作用,定额五年不变。
试点单位将有权独立自主地使用发展生产基金,把一部分折旧提成资金用于技术改装,并独立自主地使用一部分统一的科技发展基金。
试点联合公司和企业的工资、物质鼓励、社会发展和技术改装等资金的数额将直接取决于生产的最终结果、完成供货合同的情况和生产效益的提高。企业可以利用节余的工资基金给高技能和兼职的职工发放附加工资。企业还有权独立自主地确定社会文化措施和住宅建设基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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