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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与优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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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7-30
第3版()
专栏:科学信箱

乙型肝炎与优生编辑同志:
我怀孕前体格检查发现患乙型肝炎,虽然“澳抗”化验阳性,身体未感不适,但生过孩子后病情加重。请帮助找有关专家回答:乙型肝炎是否能够治疗?孕妇患有这种疾病对后代是否有影响?
北京市丰台区
郭英郭英同志: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和非甲非乙型三大类。甲型肝炎患者绝大多数愈后情况良好。非甲非乙型,国外已有人发现其病毒,并认为它的病情与乙型类似,但尚难得出明确结论。在我国,乙型肝炎患者较多,对人们的健康影响也较大。其中有的乙型肝炎患者肝脏未发现有任何功能损害,暂称为“乙型肝炎病毒带毒者”。现在,国内外都还没有彻底根绝乙型肝炎的办法。目前的状况是,绝大多数的乙型肝炎患者经过合理的治疗是可以痊愈的,但对“带毒者”来说,要使其血中的病毒阴转(即化验结果由阳性变为彻底的阴性)迄今尚属难题。
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孕妇如患乙型肝炎(即有活动性肝功能损害者),或无任何症状的“带毒者”(血中表面抗原阳性),即便没有任何肝功能异常,对孕期和产期的健康威胁都很大,尤其是将这种疾病传染给婴儿的机会极大。近年来研究的结果表明,患有乙型肝炎的孕妇,将这种病毒传染给后代的途径是:胎儿在子宫内受到传染;婴儿出生时吸入了母血或羊水;产后哺乳期间的接触传染。婴儿受传染后即成为“带毒者”,随着年龄的增长,有的发展成为隐性乙型肝炎或活动性乙型肝炎患者,极个别的还有发展成为肝硬变甚至肝癌的可能性。
根据我国控制人口和提高人口素质的精神,我们建议想作妈妈的女同志,在怀孕前要检查自己是否患有乙型肝炎或是否为“带毒者”。如发现患了乙型肝炎,要先进行积极治疗,待治愈后再怀孕,免得遗害后代。如果受孕后又发现自己是“带毒者”,应采取中止妊娠措施;如果已到了妊娠后期,则应在医生指导下,给出生儿注射“乙型肝炎疫苗”。患乙型肝炎的孕妇产后病情加重,最好不要再给孩子喂母奶,并根据医生诊断积极治疗。
我国自1975年开始研制乙型肝炎疫苗,获得成功,临床试验已经证明其预防作用,并得到了国际上的承认。在此呼吁卫生部门尽快组织这种疫苗的大量生产。
北京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
黄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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