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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保健卫士”——记华北石油管理局供应处纪委书记王明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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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01
第3版()
专栏:

党的“保健卫士”
——记华北石油管理局供应处纪委书记王明乾
编者按:王明乾同志同歪风邪气作斗争时,面对来自上下左右的种种阻力,坚持原则,认真办案,表现出一个党的纪检干部的坚强党性和大无畏精神。这种精神,在党风尚未根本好转的今天,尤其值得提倡和发扬。
1980年初,王明乾同志担任了华北石油管理局供应处党委纪委书记。他决心做一个合格的纪检干部、党的“保健卫士”。不久,纪委收到发自山东的一封揭发原人事科副科长李某受贿的信。查不查?查,这位副科长是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红人”;不查,纪委成立以后受理的第一个案子不了了之,以后的工作如何开展?王明乾决定查清此案。
这一查,党委书记沈某极为不满。调查人找党委汇报,沈某不是挑剔材料不全,就是借口没有和本人见面,迟迟不予解决;对纪委根据核实的材料提出的处理意见,党委也不予支持。后来在局纪委和局党委的多次干预下,才将这拖了一年的案子解决了。
1981年技校招生时,处党委书记违反局里规定,为财务科长马某的女儿开“后门”上了技校,群众反映强烈。王明乾调查了这个问题,清退了马某的女儿。一个处领导干部的老伴1977年调级时,弄虚作假多报了4年工龄,1980年调级时还想再升一级。王明乾按中央文件精神,一笔勾销了她多报的工龄,使她没能升级……这一切,使王明乾在党委内部一时成了“孤家寡人”。有人劝他要处好与领导同志的关系。他说:“孤立不孤立,不能只看几个领导干部,要看群众。”
1982年9月,局纪委办公室转来一封山东诸城县揭发陈洪杰的群众来信,并让王明乾亲自处理。
陈洪杰是供应处的“有名人物”,人称“势利眼”。河间有他的“驴肉点”,山东有“烟酒点”,还有“落户口点”,“名贵药材点”,领导想要什么只要一句话,他就给你办到。他原是个业务员,1981年底,局里一位副局长不顾广大干部群众的反对,硬是把他提升为生活科副科长。如今,要调查陈洪杰的问题,一些同志不免有些担心。王明乾说:“我们是党的纪检干部,不能眼看着党的事业被这些蛀虫蛀空。”他亲自同专案组的同志们下山东调查陈洪杰的问题。王明乾同志回来向局纪委作了汇报,随后局党委常委指名要他汇报。王明乾向常委们汇报了几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安时就用手指头急促而又猛烈地敲击着桌子,质问王明乾:“你把一个科级干部捅出去,是非组织活动。你不要以为你王明乾是纪委书记,纪委就是你……”
这突如其来的批评,使王明乾莫名其妙。他想:调查陈洪杰的问题是局纪委批办的,调查前请示了处里主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调查回来的第二天又向他打了招呼,而且还向局纪委作了汇报。再说,按新党章规定,处纪委完全有权调查一个副科级干部的问题,这怎么能说是违反组织原则和非组织活动呢?局纪委领导同志支持王明乾。仅仅用了八十多天的时间,他就查清了陈洪杰贪污受贿现金和实物折款共计8,000多元的问题。
斗争中,王明乾遇到了少数坏人的威胁恫吓。专案组的车被偷走,专案组人员下去办案,有大车跟踪,企图在傍晚造成车祸……在那紧张的日子里,王明乾的妻子苦苦哀求:“明乾,看在我和孩子的份上,别干了吧?”妻子的话使王明乾心酸。但是,一个共产党员的革命责任感使他忘掉了个人的安危,他用好言抚慰妻子,又继续战斗了。
由于王明乾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斗争中做出了贡献,不久前他受到了华北石油管理局党委的表扬。
河北《共产党员》记者
耿 明 王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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