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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的《守则》——记中共山东省邹县县委的领导作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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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01
第4版()
专栏:

县委常委的《守则》
——记中共山东省邹县县委的领导作风
山东省邹县县委常委会议室的墙上挂着《常委十项制度》;在书记们的办公室里,张挂着各自书写的《工作守则》。书记翟学恕同志说,把它们张贴出来,一是方便自己经常检查对照,二是让干部和群众监督。
1980年,邹县新县委第一次常委会议,就制订了《常委十项制度》,规定常委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每月两天集体学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人一年深入基层专题调查研究不得少于三个月。县委6名正、副书记严格执行常委会议的决议,同时自觉履行自己的《守则》,13名常委分工协作,克尽职守,形成了团结战斗的集体。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的面貌正在迅速发生变化。邹县70%是山区丘陵,耕地少,土地瘠薄,水源奇缺,由于前些年生产指导上的失误,贫困面貌改变不大,不少群众仍然过着“缺吃、少穿、无钱花”的日子。去年,县委、县政府在全面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召开了多种讨论会,规划全县经济建设,决定把工作重点转到东部山区,开发山区资源,支持山区人民尽快走上富裕道路。
县委4名常委带领县直部门干部和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建设几方面的技术人员和干部一百多人来到深山区,他们白天考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深入到小山村,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晚上,他们一个村、一座山的研究。经过调查研究,县委决定从县财政拿出10万元,再向上级部门争取一部分贷款,当年修筑1,000华里的环山路。看到县委、县政府来帮助建设山区,群众主动投工、投料。结果去年一春就修通了3,500华里的南北两条环山路,植树造林8,000亩,栽各种果树50万棵。
邹县县委的同志说:“当官不能当是非不分的糊涂官,共产党的干部应当旗帜鲜明,敢于扶正祛邪。”去年5月,正当县委酝酿选调县直部门领导干部的时候,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接连收到署名“革命干群”的来信,告发县副食品加工厂的一个党支部副书记“随便挪用工厂的木料,多领加班费”的问题。县委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干部通过调查了解到,这个同志1975年进厂后,工作任劳任怨,积极搞技术改造,从不计较报酬,连续两年被评为县优秀党员,多次受到地、县有关部门的奖励。1981年,他担任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厂里的工作,整顿劳动纪律,建立各项厂规,严格财务制度,改变了工厂混乱状况。个别假公济私的人,听说这个同志可能被提拔为部门的领导干部,就捕风捉影地写诬告信。县委弄清事实真相之后,充分肯定了这个支部副书记的工作成绩,称赞他作风正派,对写信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怎样使社会风气尽快根本好转?分管政法工作的县委副书记翟文亮,同政法部门干部一起座谈,研究具体措施。当他听说城关镇南关大队制订“乡规民约”,实行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情况时,来到南关大队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总结这个大队的经验,并在全县推广。
邹县县委一班人不仅制订《守则》,严格要求自己,还规定“家法”,要求家属孩子不搞特殊化。在招工、住房、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问题上,各自“门前清”。
38岁的副书记冯钦河是本地人。因为他分管组织和纪律检查工作,登门求见的人特别多,有的要求为子女安排工作,有的要求帮助把农村家属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不少说情人送来礼物。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常对来人说,符合政策规定的事,由各单位组织解决,违背组织原则的事,谁也不能办,犯了法纪,按党纪国法处理。去年一天晚上,有个过去的顶头“上司”突然趁冯钦河和家属不在家,送来90斤面粉、20斤花生油。原来这个干部通过非法手段将5个人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他担心县委追查、处理,于是想以礼换“情”。冯钦河原封不动地送回去后,组织干部认真调查,并作了严肃处理,撤销了这个干部的粮食所长、支部书记职务,清退了户口,对这个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本报记者 顾建鹏 袁文忠
通讯员 冯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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