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阅读
  • 0回复

奖与罚,都要以效益为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02
第2版()
专栏:评论

奖与罚,都要以效益为准
戴玉庆
效益一词本来是一个整体,但细细琢磨,两字又有不同含意。“效”,是效率;“益”,是成果。办事情重效率,则事半功倍,因效得益;办事无计划、拖拉,不讲效率,则事倍功半。没有效率,也就没有收益。“效益”两字反映了经济工作的因果关系。
这里讲“益”,首先是国家受益,社会受益,当然也包括个人受益。目前一些企业生产效率低,甚至白花了国家的钱,造出无用的废品,可谓效益很糟糕。按道理,这样的企业应该“自食其果”,不但不该得奖,而且应当受罚。然而这样的企业却有不少是照样发奖金;有的基建部门投资动辄成万上亿,工程一拖几年,白了“胡子”,不受处罚。总之,办事无“效”者,并不因此而少得“益”,这实际是在鼓励不讲效益,不计成本,延缓建设速度。
提高经济效益方法很多,其中重要的一条,是要用经济的方法,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在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给企业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奖与罚,都要以效益为准,以效益分高低。只有这样,才能激励和鞭策人们振作起来,奋发前进。提高经济效益,才不会成为空话。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