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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首都建设的新局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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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03
第1版()
专栏:社论

开创首都建设的新局面
《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正式付诸实施。这是北京城市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全国城市建设工作也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人们常说,搞建设就如同在祖国的大地上描绘最新最美的图画。作城市建设这幅“画”,要用钢铁、水泥,砖石、玻璃,一旦“落笔”,便难更改。因此,建设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如果没有一个科学的规划,随意“涂抹”,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北京是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又是历史文化名城。她在世界城市之林中体现着社会主义中国的形象。爱北京和爱中国常常成为同义语。因此,把北京规划好建设好,不仅是北京人民和全国人民的愿望,也会在国际上发生重要影响。
建国以来,首都建设基本上是按照规划进行的,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市面貌有了巨大变化。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也面临着一些严重、紧迫的问题。现在的这个《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是遵照中央书记处关于首都建设方针的指示,在总结了历史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集中广大干部、专家和群众的智慧,对北京的基本情况和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的,中央又做了缜密的审查。因此,这是个具有相当科学性的、比较成熟的方案。它明确地规定了北京的城市性质: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这就为解决北京城市建设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提供了依据;按照这个性质,决定北京应发展什么,发展多大,在哪儿发展。它还指出,控制北京城市规模,是搞好首都建设的关键。《方案》以辩证的观点和方法,对如何正确处理北京城市建设中遇到的一系列矛盾,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制定了必要的措施。这样一个方案的正式批准,标志着北京的城建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中央在关于成立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决定中指出,搞好首都城市建设,“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规划,一套保证统一规划得以实施的法规,一个合理的建设体制,一个协调各方面关系的、具有高度权威的统一领导”。现在,总体规划方案已经有了;中央为保证这个规划的实施,又采取了重大组织措施——成立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在京的党、政、军、群各单位,特别是中央一级单位,都要从首都建设的大局出发,教育本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切实服从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模范执行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法规,积极支持为改变条块分割、分散建设等弊病实行的各项改革,与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通力协作,为把首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高度文明的现代化城市而奋斗。
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便具有法律性质,应该执行,必须遵守。每个单位的领导同志,在考虑本单位工作,处理本单位问题的时候,要和城市总体规划衔接起来。每一个北京居民,都应该了解首都的规划,自觉地为实施和监督实施这个规划贡献一份力量。在城市生活中,充满局部和全局、目前和长远的矛盾;要求中央一级驻京各单位服从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是一个改变长期习惯的新的重要决定。因此,在规划的实施中,不可避免地要遇到某些阻力,发生某些争执。中央要求,各单位的负责人,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加强党性和纪律性。对于那些表现不好、不顾大局、执意违背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的单位负责人,中央将执行必要的纪律。
同志们,北京的美好发展蓝图已经绘好,让我们协调一致,努力开创首都建设的新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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