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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罚养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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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03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轻罚养奸
有句成语,叫“姑息养奸”。该罚不罚,是姑息,该重罚却轻罚,也是姑息,同样养奸。有些人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利用职权多占住房、违犯政策乱涨价等,之所以边反边犯,与轻罚大有关系。
党纪处分有五种,国家刑罚有八种,违犯党纪、国法,理应“对号入座”,照章惩处。畸重不对,畸轻也不对。某些党组织和执法机关不能做到言出法随,对不正之风斗争不力,对坏人坏事惩办不严,不仅助长了不正之风和坏人坏事的“抗药性”,还会使有的人觉得“不过如此,不妨为之”,起而效尤。
自然界的病菌、害虫的抗药性是可治的,党内和社会上的“病菌”、“害虫”的抗药性也是可治的,关键就看我们搞“防病”、“治虫”工作的同志是否嫉恶如仇,能否执法如山了。
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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