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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供销社改革人事制度 今后基层社用人主要从农村招考选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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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06
第2版()
专栏:

四川省供销社改革人事制度
今后基层社用人主要从农村招考选用
本报讯 记者贺晓林报道:“今后,基层供销社新增职工,主要从农村中招考,实行合同制;基层社干部由职工选举产生”。这一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是四川省政府在最近作出的决定。
改革劳动人事制度,标志着四川农村商业体制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步。近几年来,四川对基层供销社的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目前已有125个县成立了县联社,实行了民主管理;有150多个县以供销社为依托,同农民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联营。基层供销社已基本恢复了合作商业性质。
根据新的劳动人事管理办法,基层社的工作人员主要从农村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由县联社统一考试,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择优选聘。新增工作人员不转户口,不吃商品粮,一律实行合同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合同期满后可以继续录用,也可以解除合同;表现不好的,合同期内也可以辞退。
这项改革还包括在基层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由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副主任由基层社主任提名、社员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任命。选出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备案,给予适当的职务津贴;不担任领导后,回原工作岗位,津贴取消。
在此之前,四川在大竹县供销社进行了试点。去冬以来,这个县通过民主选举从职工中选出25人到县、区、社的领导班子;同时,从农村高中毕业生中招考了65名亦工亦农的合同工。目前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内实行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就是在大竹县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现在,已有绵阳、蓬溪、洪雅、井研等市、县的供销社,从农村招考了一批合同工或对干部实行了民主选举,都取得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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