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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原木当柴——实在可惜 实行烧柴改革——大有可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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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07
第5版()
专栏:

林区原木当柴——实在可惜
实行烧柴改革——大有可为
在我国林区,企事业单位和住户基本上以原木为燃料,每年烧掉大量的木材。据有关部门调查,仅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区)的林区,每年就烧掉木材900多万立方米,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好材。如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林区,每年烧柴200万立方米,有20%是好材,60%是有利用价值的小径木、截头等,每年烧掉的木材约占森林资源消耗量的四分之一。
好端端的原木被当柴烧掉,岂不可惜?近些年来,一些林区企事业和社队,开始重视这个问题,采取了一些措施,教育群众不烧好材,实行烧柴统一供应管理,改革烧柴用具,以煤代木等。
烧柴改革工作抓得较好的林区,建立起了烧柴管理站,实行烧柴统一拣柴、统一装运、统一管理、统一供应。烧柴管理站供出的木柴,先经过挑选和综合加工利用,用于生产小材、小料、农具、小商品,既节约了木材,又支援了农业和轻工市场。黑龙江省带领林业局,对烧柴进行挑选,“大的锯,小的旋,弯弯曲曲削木片”,使综合加工利用的比例达到60%。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十一年来共综合加工利用木材15.1万立方米。 法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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