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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毁坏文物者要绳之以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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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08
第8版()
专栏:

对毁坏文物者要绳之以法
老烈
报载“廖沫沙同志亲自出面制止有的人和外国制片商一起随意破坏长陵棱恩殿”。最近又和“北京一批学者专家为保护文物而集会呼吁”。然而事有蹊跷,“那些毁坏文物的人对此竟不加理会,依然把几十枚大铁钉钉进了大殿木枋,把辉煌的鎏金壁涂得灰黑”。有人说,“一方面,文物遭到毁损的坏消息纷至沓来;一方面,却几乎不见毁损文物者遭到法律制裁的消息”。看来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不能“只是教育教育而已”,应当绳之以法。
读罢,深具同感,完全拥护。
恰在这时,一位朋友来访,带了四张照片。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光孝寺的一部分,长期被广东电影机械厂占据,交涉几年,拒不搬迁。白莲池、洗砚池、风幢阁等等千年名胜古迹、清静幽雅所在,改作喷漆车间、电镀车间。龙门大刨、发电机组的机声轰鸣,烟气弥漫。南汉铁塔,严重腐蚀,岌岌可危。再加上六十户职工,乱搭乱建,废汽车,大烟囱,小孩尿布,煤球炉子,纷列杂陈,弄得一塌糊涂。前两年建的一万多平方米的厂房,现只搬走了一个机修车间。要搬也行,原来要一百万元搬迁费,现在涨了价,非二百万莫办。是敲国家的竹杠还是作拒迁的借口?近日又在扩建,看来是要‘万世无疆’了。”
说服教育,是我们革命队伍兴家立业的老传统。但是,辩证法告诉我们,凡事做过了头就会走向它的反面。不看甚么事,不问怎样的人,一味地教育,你这里认为“教育万能”,他那里觉得软弱可欺,“万能”变成“无能”,并非“一抓就灵”。
旧社会有句俗谚,“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这固然是指摘那兵根本不讲理;但反过来看,也是笑话那秀才,竟迂得和兵去讲理!一旦“执法队”走过来,左手抱着“大令”,右手提着鬼头刀,不问可知,那兵不是低头认罪,便是逃之夭夭。在这种情况下,法令强制就比说服教育管用得多。新旧社会不同,其理则一,否则我们还要法律干嘛!?
有人违了法,就得有人去“绳”才行。如果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法也不过印在纸上罢了,与违法行为何干!(附图片)
光孝寺六祖殿和碑廊东侧的这间殿宇被广东电影机械厂用做职工宿舍,搁置烂汽车。 刘谷子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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