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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营企业利改税工作初见成效 到七月底,共缴纳所得税九十七亿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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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11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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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营企业利改税工作初见成效
到七月底,共缴纳所得税九十七亿元
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 (新华社记者陈乃进、人民日报记者江夏)记者从刚刚结束的全国财政厅(局)长会议获悉,在国务院的领导和部署下,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收到了初步成效。到7月底,全国国营企业缴纳所得税总额达到97亿元。
自国务院决定,从6月1日开始在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以来,到目前,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央10个部门已经有60,527个工商企业实行了利改税,占应纳税企业总户数的90%以上。企业税后利润的上缴比例和数额,大部分地区和部门也已分配下达,进度较快的山东省,有77%的工业企业和90%的商业企业都已核定落实到基层。
这次国营企业利改税工作进展较快,主要是由于国务院的决策正确,时机适当,领导得力,从中央到地方,从部门到企业都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经济改革措施来抓,并且十分重视做好思想动员工作,调动了企业实行这项改革的积极性。河南省安阳市国营企业今年1到5月份欠交利润总额达772万元,实行利改税后的10天之内,很快补交了487万元,占欠交数的60%以上,其他欠款正在陆续补交。
全国财政厅(局)长会议认为,由于利改税是一项新的工作,加上各地对有关政策理解和执行不完全一致,因而在地区和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为此,会议要求各地在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前一段的经验,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和具体规定,再接再厉,把利改税工作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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