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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行利改税 财政监督不放松 陕西省部分企业恢复财政驻厂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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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13
第2版()
专栏:

企业实行利改税 财政监督不放松
陕西省部分企业恢复财政驻厂员
本报讯 记者景险峰报道:今年以来,陕西省财政部门恢复了财政驻厂员制度。截至6月底,全省配备的财政驻厂员,已占财政部规定应配人数的三分之一,争取年内配备三分之二,明年配齐。
陕西省有关方面提供的材料表明,过去一些企业的指导思想不够端正,为了多发奖金,不顾国家政策法令和财经制度,偷税漏税,虚列成本,加大费用,截留利润,转移资金,化公为私,挥霍浪费,五花八门,不仅分散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给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等犯罪分子开了方便之门,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石油部西北供应办事处自1979年成立以来,先后采用虚报物资调价损失,谎报超计划亏损,将基建支出挤入管理费用等手法,到1981年底共虚报冒领财政弥补款2,000多万元。如此严重的问题一直未被发现,与财政监督不力,关系极大。
按照国务院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财政驻厂员是国家财政机关派驻企业的监察人员。其主要任务是,帮助企业增产增收,提高经济效益;贯彻国家财经政策,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全面经济核算制度,加强财会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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