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阅读
  • 0回复

论“碰硬”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16
第4版()
专栏:

论“碰硬”
《共产党员》杂志评论员
什么叫“碰硬”?“碰硬”就是坚持正确的原则,理直气壮地同那些违反党纪国法的错误行为,同那种没完没了的扯皮现象,同无组织、无纪律、无政府主义的恶劣行为,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对于一切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人,不管他多么强硬和冥顽不化,也不管他如何不讲道理,也不管他如何盘根错节,有什么“关系网”的保护,都要横下一条心,毫不宽容地斗争到底,以无产阶级勇气和胆略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就很清楚,我们说的“碰硬”,不是无缘无故地去得罪人,也不是随心所欲地去整治人。但是,当党和人民事业需要的时候,该得罪的就要坚决得罪,该整治的就要坚决整治。不敢“碰硬”,是软弱涣散的一个突出表现。软弱涣散,宽容违反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错误行为,是很不得人心的。但是软弱涣散状态又相当普遍,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从历史根源来分析,由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破坏,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遭到践踏。在党风、民风没有根本好转的情况下,你批评不正之风,得罪了人,日子就不好过,有些人就会千方百计整你:或捏造事实,到处告状,或策动一些人胡搅蛮缠,或制造谎言侮辱诋毁。而那些对歪风邪气不批评不斗争的人,倒是“多种花,少种刺,一年到头享太平。”面对这种情况,有些干部锐气受挫,遇事“学乖”,见了矛盾不开口,遇到困难绕道走,做“老好人”。还有一个历史原因,就是现在有些干部年龄已经“到杠”,或即将“到杠”,不愿意在即将退下来的时候去“得罪人”,因而得过且过。应当让那些想做“老好人”的同志知道,“老好人”是做不得的。做“老好人”,实际上是以牺牲党的原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代价的,不论担负什么职务,也不论是否已经或将要退出领导岗位,都不应做这种“老好人”。
从认识的原因上讲,是有些界限没有分清,有的同志把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同爱护干部对立起来,以为“碰硬”就是不爱护干部,爱护干部就不能“碰硬”。这是一种很片面的观点。其实,对于干部错误的袒护,不是爱,而是害,只能使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最后走向反面。相反,对干部的错误采取严肃的态度,指出他错在什么地方,有什么危害,促使他猛醒,幡然改正,这才是真正的爱护。即使给他必要的处分,也是为了使他改好,而不是同他有意作对,过不去。再例如,有的同志把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同团结对立起来,以为“碰硬”就会妨碍团结,要团结就只能容忍。这些同志不懂得离开了党的原则,对党内和社会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放弃斗争,求得表面上相安无事,这不是真正的团结,说得严重点,是庸俗的关系学,是不讲原则的自由主义。这种表面的一团和气,是不可能持久的,而只有通过积极的思想斗争,克服了不正之风,这样的团结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又例如,有的同志把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对立起来。工厂干部对私分福利产品,滥发奖金等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农村干部对农民趁国家建设征地之机,“吃大户”,“敲竹杠”,抱着同情和默许的态度,还美其名曰,为群众利益着想。殊不知,对这种蚕食、侵吞、坑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不制止,不斗争,从长远看,也是于群众利益不利的。
不敢“碰硬”,有的是因为自己本身屁股不干净,怕“拔起萝卜带出泥”。这种情况,虽属少数,但影响很坏。正人必先正己,要敢于“碰硬”,首先必须解决领导干部自身的问题。如果自己的问题不纠正,不解决,就根本谈不上去解决别人的问题,更谈不上“碰硬”。自身的问题解决了,无私无畏,敢抓敢管。
敢于“碰硬”,说到底是世界观问题。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我们要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人民的事业为重,不怕得罪人,不怕丢选票,不怕甩“乌纱帽”,坚韧不拔,敢于“碰硬”,为争取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而斗争。应当坚信,真理的锋芒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正义的力量是无敌的。
(原载1983年第8期浙江省《共产党员》杂志,本报有删节)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