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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子能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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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16
第6版()
专栏:资料

国际原子能机构
国际原子能机构是根据1954年12月第9届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建立起来的一个政府间国际组织。1956年10月在联合国总部召开的有88个国家参加的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这个机构的章程,1957年7月国际原子能机构正式成立。
这个机构的宗旨主要是:加速、扩大和平利用原子能,并控制和监督原子能受援国不致把援助“使用于军事目的”。
它的主要活动是:向成员国提供和平利用原子能的技术援助;通过订立“保障协定”,对提供的援助进行核监督;研究制定利用原子能的各种安全标准和条例;与有关成员国或专门机构订立科学研究合同,并且由这个机构把研究成果提供给全体成员国使用;召开国际科技会议,并且通过已经建立的国际核情报网等,搜集并交流有关利用原子能的情报资料。
这个机构的总部设在奥地利的维也纳,每年举行一次全体大会,决定这个机构的政策、计划和预算等重大事项。理事会由34个理事国组成。秘书处是这个机构的常设执行机关,由总干事领导。此外,这个机构在奥地利、意大利和摩纳哥设立了三个研究单位,从事为该机构活动服务的核物理、核化学、放射性同位素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国际原子能机构现有成员国111个。1971年12月9日,该机构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有权在该机构中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开除了台湾当局的成员资格。
·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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