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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山百货公司违犯国家现金管理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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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2-15
第3版()
专栏:读者来信

克山百货公司违犯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编辑同志:
东北银行克山办事处在十一月十六日,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检查了克山县百货公司的账目,发现该公司买煤建公司的煤炭时,付给现金一千四百万元(东北币,下同),付给邮电局电话费及邮票现金九百七十八万六千元,而煤建公司及邮电局均为实行现金管理的单位,均未按照转账方式办理。又该公司十一月十五日内部库存现金为一一、二五四、二○○元,超过了规定限度(按规定每日内部只能结存现金一千万元)。另外该公司九月份的汽车运输收入现金四三、○○○、○○○元,超过规定限度的四倍多,既未上账,也未送存银行。
克山百货公司账目也很混乱,且经常有间断的情形。百货公司是国家的重要企业部门,现金账应该每天结记。但该公司的现金账在最长的时期内曾经间断过半月。
根据上述情况,东北银行克山办事处曾多次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但该公司负责同志,总未引起很好重视。这种不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账目不清的严重现象,对国家对人民都是很不利的,应引起严重注意。
黑龙江克山县委会 吴殿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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