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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水泥的“黑交易”已得到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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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17
第8版()
专栏:答复反应

偷盗水泥的“黑交易”已得到处理
5月25日你报第八版发表了陆剑同志写的题为《阳光下的“黑交易”》的来信,对我场59—37344号车提出批评。当天下午我们就先后接到交通部、天津市交通局和上级公司领导的电话指示,我们便马上召开有关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决定以场长和场党委副书记为首,组成调查组,连夜开始工作。
经查,来信所揭露的问题基本属实。司机张建民在工作中放弃原则,给盗窃水泥的河东区唐家口街待业青年装卸服务合作社的装卸工席俊杰提供了方便。为了严肃纪律,挽回影响,场领导决定:一、吊扣司机张建民驾驶执照3个月,安排其他工作,以观后效;二、给予他行政警告处分;三、对偷盗水泥所绕道行驶的运费由司机本人承担;四、停职检查期间免发工资;五、责成张建民在全场职工大会做深刻检查,以此教育群众。
装卸服务合作社也给予装卸工席俊杰如下处理:一、追回偷盗4袋水泥的折款43.80元;二、罚款50元;三、开除社籍,留社察看一年。对帮助席盗窃水泥的装卸工王继强罚款30元,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场党委决定将赔款送还货主,赔礼道歉。同时,发动全场干部和职工认真查漏洞、订措施,以这次事件为教训,遵纪守法,不断改进运输服务工作。
天津市汽车运输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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