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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私以为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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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18
第8版()
专栏:

“营私以为羞”
张聿温
“我要为众人,营私以为羞。”这是陈毅同志的两句诗。他从上海市调到中央工作后,即提出他的供给关系不要军委负责,要由国务院负责。身边的工作人员说一样,他说不一样,军队工资高于地方,我在军委是兼职,主要做国务院工作,所以应在国务院领工资。
有一年冬天,中央决定他去某国访问,服装已经制成,不料临行时他患了病,未能成行,他即全部自己负担了制装费用,并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决不能占公家的便宜!”
由于工作的需要,有时他要在家中举办一些招待便宴,也都自己付款。
这些事情,就是“营私以为羞”的写照。为什么人们深深地热爱和敬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我以为,除了他们冲杀于枪林弹雨之中,战斗于白色恐怖之下,建国后又为人民立下了不朽的功勋之外,就是严于律己,公私分明,哪怕是看来算不了什么的小事,也认真对待,毫不含糊。他们时时事事以身作则,堪称楷模。
如果把“营私以为羞”作一面镜子,察照世情,我们也可以看到另外两种人的面影:一种是,千方百计拉关系,削尖脑袋钻营,把为个人谋到私利称为“有本事”,谋的私利越多、手段越巧妙“本事”也就越大,这叫做“营私以为能”。另一种是,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哲学,认为“不捞白不捞”。捞了,就舒服,就高兴;不捞,就手痒,就难受,这叫做“营私以为乐”。这是两种很可怕的影子。一个共产党员,一个党的干部,如果附上了这两种影子,那才是活见鬼!
本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奉公,不谋私利,是共产党员的本色;可是,这些年来,事情却起了一些变化,有些党员把吃苦和享受的位置弄颠倒了,把羞耻和荣耀的是非也弄颠倒了。所谓党风不正,根子就在这里。因此,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强调党员不许利用执政党的地位、利用各种条件和机会去占公家的便宜和群众的便宜,不许营私。这可以说是抓到了整顿党风的“牛鼻子”。
每个党员、干部,每个社会主义建设者,都要在“营私”面前受到检验,不妨看一看自己究竟是哪一副面孔。一个党员倘党性未泯,一个公民倘人心未死,那是应该知“羞”、戒“能”,勿以为“乐”的。否则那是可悲的,因为哀莫大于心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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