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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负责的事业是没有希望的事业——六论全国支援重点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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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19
第1版()
专栏:社论

无人负责的事业是没有希望的事业
——六论全国支援重点建设
要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当前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是建立和健全重点建设工程的责任制。
要做好一项重要的工作,除了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要有统一的思想认识外,最重要的是各个环节都需要有专人负责。这几年,党中央和国务院三令五申严格控制基建规模,清理在建项目,提高投资效益,已讲了不少道理,一些同志对这件事的重要性也有一定的认识了。但是,为什么基建规模仍控制不住,有些在建项目清理不下去,投资效益提不高?原因是多方面的,重要的一条就是责任不清,纪律不严,赏罚不明。
从“一五”计划算起,我们已经搞了二三十年基本建设。基本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虽然还不很健全,但已经制订的规章制度,并未在一些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为什么呢?就是因为那里许多方面的工作,还没有建立责任制,责任没有落实到人,出了问题谁都负责,谁都不负责。没有人负责的事业是没有希望的事业。我们要尽快改变这种情况,把每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的头上。今后,一项重点工程建设不好,出了问题,不能笼统地追究党委的责任,而应当追究具体人的责任。只有这样,一个单位的负责人才能更好地接受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重点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都要建立和健全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目前正在建设的许多国家重点项目,与“一五”期间的项目相比,建设规模要大得多,技术要求高得多,协作配套更为复杂。从建设前期的工作到竣工投产,环环相扣,哪一个环节工作没有搞好,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和投资效益。因此,在建立责任制时,不仅要明确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如筹建处主任、经理或厂长)的责任,而且,国家计划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或地区,以及勘察设计、物资供应、施工管理、建设银行、各配套协作单位,以至工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必须有专人负责,并用文字的形式把各自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
社会主义的大生产,必须由有才干的人来组织和领导;而这个人必须承担起他应负的责任。许多单位由长期无人负责或责任不明,转变到有人负责,是一个重大的转变。只要有实现这个转变的决心,并有达到这个转变的毅力,就可以尽快地实现这个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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