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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县琅琊山风景区管理工作已得到加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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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20
第5版()
专栏:答复反应

滁县琅琊山风景区管理工作已得到加强
你报6月29日第八版刊登题为《加强对琅琊山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的读者建议信之后,滁县地委、行署于7月8日召集滁县人民政府及地、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开会,研究制订了如下措施:
一、成立由滁县人民政府牵头,地、县林业局、环保办公室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切实搞好琅琊山风景区的管理。
二、以滁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出布告,规定:1、风景区内不准开山,现有开山塘口一律停工;2、不准打鸟和狩猎;3、严禁在风景区内葬坟;4、凡影响风景区的污染点、源,如铜矿镀锌厂的污水,水泥厂、铜矿的锅炉等,限期治理改造;5、今后在风景区内搞建筑物,要征得琅琊山管理处同意,并报经滁县城建局审批。
安徽滁县地区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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