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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 召开临时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讨论通过一九五一年合作社发展计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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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2-16
第1版()
专栏:

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
召开临时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讨论通过一九五一年合作社发展计划
【本报讯】据新华社十五日讯: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简称全国合作总社)于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三十日在京召开临时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出席理事薄一波、程子华、薛暮桥、滕代远、姚依林、吴觉农、张琴秋、刘子久、邓洁、李哲人、孟用潜、梁耀、杨刚毅、张立森、阎顾行、陈一帆、徐咏之、郭?瑞、王纯、朱则民、贺致平、陈乃君等二十二人。列席监事叶季壮、于树德、刘景范、沙千里、孙晓村、李颉伯、曾宪植等七人。
会议听取了孟用潜理事关于第一次全国合作社工作者代表会议以来四个月的工作报告(报告全文见第二版),讨论并通过一九五一年合作社发展计划,华北、华北、华东合作社的交换物资计划,一九五一年第一季度重点配售计划;并决定于十二月十五日召开全国主要省市合作社的业务会议,具体布置明年第一季度的采购配售及其他业务工作。此次会议通过华北五省二市合作总社直接参加全国合作总社为社员,各大行政区及内蒙自治区合作总社则以区为单位参加全国总社为社员。会议推选薄一波为全国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程子华、孟用潜、梁耀为副主任,补选刘澜涛为理事,并选举薄一波、程子华、刘澜涛、姚依林、孟用潜、梁耀、李哲人为常务理事,组织常务理事会,主持全国合作总社的经常工作。会议最后并原则上通过了全国合作总社的组织规程及编制草案。
方针路线已经明确了今天问题在搞好业务
会议决定一九五一年合作社发展计划只作原则通过,是为了把这计划先发各大区,自下而上的广泛的搜集意见,使之能更适合于实际要求,然后再订出正式计划。会议指出,七月全国合作会议对过去工作已经做过初步总结,并修正了合作社法草案,合作社发展方针路线问题已经明确起来。今天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学会做生意,将合作社的业务搞好。
在全国总社统一领导下有计划地交换各地物资
关于东北、华北、华东交换物资计划,规定自一九五○年十一月下旬开始,至一九五一年六月底止,在全国总社统一领导下,由东北总社组织运销豆饼十万吨,大豆十万吨,红粮、玉米十万吨,供给华北、华东社员需要,同时由华东总社及华北各省(市)社组织皮棉二百万斤,各种布六十万匹,供给东北社员的需要。这次物资交换,严格贯彻了上级社为下级社和基层社为社员服务的精神及成本核算制,把无组织无计划的交换变成了有组织有计划的交换,使社员缺乏的东西得到供给而滞销的东西得到出售,对东北、华北、华东合作业务的纳入正轨,是有重大意义的。
几种生活必需品应廉价定量配售
会议同时指出,合作社应实行几种生活必需品廉价的定量配售制,首先保证工厂机关学校消费社社员和一部分农村供销社社员的定量供给。决定明年第一季度在城市和乡村有重点地先行试办,取得经验后再行推广。配售必须定量定价,只有社员才能享受这种优待。配售制可以促使合作社在组织上和业务上走上正轨,并且由于配售需要正确的统计,所以实行配售也是使合作社贸易由无组织无计划走向有组织有计划的一个中心环节。同时廉价的配售必然会促成合作社的广泛发展。
应采用赊购办法活跃城乡间贸易
会议讨论了合作社采用赊购方式,活跃城乡和地区之间贸易的办法。今年全国丰收,农民手中掌握着大批产品急于出售,城市也需要大批粮食原料和土产以供工业需要和向外推销。目前的困难是城市资金缺乏,故合作社应采用赊购办法,向农民赊购一部分粮食、棉花和土产,运销到城市,然后用各种工业品偿付农民,以解决农民所需的各种必需品,这样用农民自己的力量来解决农产品的滞销问题,使城乡贸易活跃起来。
应依社员需要进销反对追逐高额利润
会议强调各地各级合作社应继续贯彻七月全国合作会议“集中全力满足社员需要”的方针,坚决克服不根据社员需要进销货物,忙于市场活动的资本主义思想。会议强调合作社必须加强经济核算,减少商品不必要的流动环节,具体规定各级合作社的利润率,坚决反对追逐高额利润的偏向,才能正确掌握合作社的批发和零售价格,使合作社社员得到实际的物质的实惠。会议指出必须紧紧掌握这几个环节,才能实现七月全国合作会议所提出的“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基层社为社员服务”的方针,才能将各地合作社纳入正轨,并在工作上真正提高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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