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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与风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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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21
第7版()
专栏:杂谈

署名与风格
杨迎新
一位青工,为了达到“当干部”的目的,找来铅字和药水,将《小说月报》等文艺刊物上十几篇小说、电影文学剧本的原作者名字抹掉,换上自己的大名,然后剪辑成册,以此为资本到某厂吹嘘、撞骗,妄图借此登上“龙门”……
投机到连照抄之劳也不肯花费,在署名上大搞“换头术”,倒也省事干脆,这叫赤裸裸的盗窃;但就“窃技”来说,实在拙劣得可怜,这在那些老练的“扒手”面前是“小巫见大巫”。某电影制片厂的一位秦“编剧”,手腕要高明得多,他先是以“合作”为名,把人家的素材构思全部骗过来,然后翻脸不认账,偷偷署上自己的名字发表。明明是一个利欲熏心的“戏抄公”,却装扮成提携后辈的朋友,还大言不惭地说是“借用了一点意念”。这种行径实在要比前者不加掩饰的剽窃更为卑劣,因为他蒙上了一层伪君子的油彩。
抄袭、剽窃,古来就受到一些正直文人的唾弃。韩愈就曾说过:“惟古于词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贼。”他几乎连模仿之作也不容忍,可见要求之严。清人刘熙载则认为“诗品出于人品。人品悃款朴忠者最上”。这是强调搞创作、做学问得有个诚实忠厚的品格。玩虚弄假,东抄西拼,甚至把别人的作品拿来硬安上自己的名字,是难逃“剽贼”之骂名的。
古人讲文德,恐怕主要是为了维护“声名”的纯真,因为那时刊刻作品并没有什么报酬。现在有了稿费制度,这就不但牵连到名,还涉及到一定的利,于是有些宵小之徒就眼馋心动,进而玩弄盗技。也唯其如此,那些挣脱了名缰利索,在署名上实事求是、虚己谦让的人,才愈益显得精神可贵。我国著名语言学家丁声树倾多年心血,主编出版了270万言的《现代汉语词典》,不仅一文稿费没要,而且连个名字也没留,其情操襟怀能不令人感动?蒋筑英为别人构思科研题目,热心帮助查找资料,甚至献出自己整理的卡片,成稿后又花费很大心血帮助仔细修改,出书时作者一再要求他署名,他坚辞不受。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能不令人敬佩?当然,我们并不提倡毫无道理的“让名”。在署名上应该实事求是,应该重文德,讲风格。至于那些以极卑劣的手法,不仅窃名而且窃文者,则应披露报端。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中,不能让这些恶行玷污了我们的艺苑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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