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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意见 定西地委重新处理两党员违法建房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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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22
第3版()
专栏:

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意见
定西地委重新处理两党员违法建房案
本报讯 据甘肃《党的建设》杂志报道:最近,中共甘肃省定西地委根据群众要求,重新审理了靖远县原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陈风舞,原公安局副局长、教导员、党组副书记安国忠,在1981年至1982年期间侵占生产队耕地、无偿动用国家运输工具修建私房的问题。
对于陈风舞、安国忠的问题,定西地委曾于1982年分别给予他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公布后,群众反映很强烈,认为这样的处分,起不到刹歪风、教育人的作用,反而助长了一些人“检讨一阵子,舒服一辈子”的错误思想。
在群众的强烈反应和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直接督促下,定西地委重新调查和审理了陈风舞、安国忠的问题,决定撤销陈风舞、安国忠党内一切职务,并建议撤销他们的行政职务。他们所建私房收归公有,限期搬出。本人负担的建房费用,由有关部门分期付给。
(陈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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