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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为主 为我所需——回答一些关于对特区的疑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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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23
第2版()
专栏:通讯

以我为主 为我所需
——回答一些关于对特区的疑问
本报记者 林里
说起特区,很多同志都表示深切关注。大家关心特区建设,关心特区人民的生活,更关心国家主权尊严。有些外国人,也就特区建设大发议论。他们说:“大炮轰不开的中国门户,或许这一次……终将兑现。”这就越发加重了人们的忧虑。甚而担心,特区工人会不会变成资本家的工具,重吃二遍苦,重受二茬罪。
事实到底怎么样呢?
特区建设,是以引进外资为主的。对于前来投资办企业的外国厂商、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确有特别优惠的待遇。农业、畜牧业和养殖业的优惠,又比工业要多。然而,这并不是说,不管什么人都可以随便进来。更不是说,进到特区的人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甚至胡作非为。什么人能来,什么人不能来,是有原则的。进来的人,从事什么建设,都要以我为主,为我所需,由我们安排。正象一位美国作家,考察了我国四个特区以后所说的,“现在中国开放门户,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而不是在大炮的威胁下实行的”。
深圳特区成立初期,有个夏巴汽车厂,想利用深圳特区的各种优惠,提高汽车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对此,深圳表示同意,允许它来。但是后来,它要向我国内地倾销汽车,占领我们的国内市场,这就不行了。因为我国的汽车工业已经有了一定基础,不能把汽车市场让给外国。夏巴汽车厂退了出去。这是我们保护自己的汽车工业所必需的。有个日本财团,要在珠海市的唐家湾和中山县的翠亨村,建造纪念馆和图书馆,我们认为不是急需,也拒绝了。深圳有家宾馆,要办夜总会,不适合中国国情,当然不能批准。
深圳特区有个饮乐汽水厂,是海外华侨和美国的百事可乐公司联合同深圳创办的。汽水、饮料,在我国市场上虽然供不应求,但不是迫切需要。虽然允许他们进来投资办厂,但不允许他们的产品内销。尽管条件苛刻,但外商还是高兴前来。原因是百事可乐曾被挤出香港市场。在深圳投资办厂以后,产品80%销香港,20%在深圳特区销售。就这样,资方依然有利可图。百事可乐重新进入香港。
在深圳、珠海,以及特区外边的东莞、顺德等地,我看了几十家电子加工厂。前几年,流行在国内市场上的三洋牌收录机,是东莞常平公社的电子加工厂装配的。西德的名牌电视机,是深圳多家电子厂装配的。电子加工厂的数量之多,能量之大,着实令人吃惊。但是,电子产品,一般不准内销,成品全部运回香港。出现在我国市场上的收录机、电视机和电子钟等等,都是通过其他渠道,由香港进来的。个别由国内提供零配件的产品,是看零配件的多少,按比例进入国内市场,而且要办批准手续。
珠海市有个印染厂,拥有八十年代的针织设备,职工近千人。从织布、印染、裁剪到成衣,是个颇具规模的联合企业。产品远销北美、西欧和东南亚。我问厂长叶宝珍,有没有内销?她郑重其事地回答说:“来料加工部分,全部运回香港。来多少料,交回多少成品,丝毫不能短缺。”
“来料加工的产品不能内销,是不是说还有可以内销的其他产品?”
“有。”叶宝珍继续回答说:“我指的是进料加工的产品。不过,就在进料加工的产品里,也只能内销不能出口的次品。正品、成品,一件也不准内销。”
“那么,有没有可以内销的正品呢?”我问。
“有。国内配给原料的部分,交外贸,由外贸决定出口或者内销。招牌是我们工厂的。我们自己在国内采购的原料,部分内销,也可以出口。”
“这么说,内销的部分,是少而又少,零头的零头了。”
“是啊。我们还要保护自己的服装工业呀。我国的服装工业,在国际市场上也是久享盛名的啊!”
经济特区的经济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内地复杂得多。有国营的,私营的,公私合营的。公,有本地的,中央的,兄弟省、市、自治区的;私,有港澳同胞的,华侨的,外国人的。合营企业中,有中外合营的,包括深圳同华侨联合经营的,深圳同外国人联合经营的。此外,还有内联。内联单位,也有外引。直到目前,外商的独资企业,为数甚少。深圳是发展最快的,独资企业也不到十分之一。合营企业当中,绝大多数是来料加工,或补偿贸易。经营管理大权,绝大多数在我们手里,工人由我们直接管理。也有个别合营企业,是谁的投资多,由谁配备正职,另一方配副职。珠海经济特区的石景山旅游中心,最初,总经理和各个部门的经理,都由资方推荐;副总经理和各个部门的副经理,由我方委派。资方经营了一年多以后,认为我方副职人员具备了管好企业的条件,就主动撤回了资方人员,把经营管理大权,全部交给了我方。这是一种情况。还有另一种情况,比如深圳毛织厂,属补偿贸易,经营大权本来全由我方掌握。但因工厂没有管好,工人不满,资方有意见。经深圳市政府同意,今年3月,把经营管理大权交给了资方,由资方派人管理。目的是引进先进的科学管理。同时说明,待整顿好后,再交我方管理。
商业,基本上由国家经营。但也有内联。有同内地联合的,也有同我在香港的派驻单位联合的。象深圳市友谊餐厅,是个拥有将近600名职工的综合性企业。他们的合作对象,是交通部属下的香港招商局下面的“海运有限公司”。友谊餐厅的副总经理赵艳华,既是“资方代表”,又是党支部副书记。
不管是外商还是内商,都要严格遵守我国法律,都要服从特区政府的领导,胡作非为是不行的。深圳有个采石场,是外资办的,居然在他们的大门口,贴了“非外国人不准入内”的告示;另一家港办玩具厂,也挂出“非港澳人士不准参观”的牌子。这就激起了本厂工人的愤慨。工人们一面上告政府,一面促工会、共青团出面交涉。工人把这两个告示,比做当年的“华人和狗不准入内”,是对中国人民的侮辱。资方如不立即拿掉,将依法起诉。政府还没有出面,资方便把牌子取下来了。
有资本家,就有工人;有投资者和劳动者,就有劳资关系。有,是正常的;没有,倒是奇怪的。蛇口工业区的一家工厂,怀疑某些工人偷窃产品。便串通另一部分工人,到他们所怀疑的工人宿舍去搜查。也是这家工厂,居然没收了共青团的团员登记表。这两件事,激起了工人群众和共青团员的抗议。他们要求政府制止资方代表的不法行为。资方闻讯赶来,撤换了资方代表,再三赔礼道歉,并表示往后要严守中国法律,保证不再出现类似事件。
在合营企业,并不是风平浪静,麻烦事也不断发生。有的资方代表不尊重我们风土人情,甚至做出有损我方人员尊严的事情。每当这种时候,我方代表或服务人员总是义正词严地对他们讲道理,伸张正义。同时,各服务单位都对服务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进行维护国家尊严的教育,不厌其烦地宣读外事纪律,提醒大家遵守劳动合同,不得违犯服务守则。教育服务员正确对待港澳来人,包括资方代表,他们代表资方,又是工薪劳动者,也要对他们进行国法教育,道德教育,民族传统和民族习惯的教育,还告诉他们,不能把所谓“西方文明”带到特区。这种教育是必要的,效果是好的。
在特区,工会工作特别重要。党、团支部,增加了维护国家法律,维护国家尊严,维护工人利益的特殊任务。
在珠海,记者遇见国务院领导同志和他的随行人员,他们通过对深圳特区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得出结论是:没有发现丧权辱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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