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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户”应依法纳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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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23
第2版()
专栏:来信

“两户”应依法纳税编辑同志:
《人民日报》5月14日二版登载《及时解除农民致富的顾虑》一文,反映四川农民怕“没有底”的税收。有些税务部门对专业户、重点户征税不当,这是目前税收工作中的一个问题。但是作为专业户、重点户,也有如何对待国家税收的问题。
近几年来,农村专业户、重点户发展很快,售粮万斤户和收入万元户相继出现,一批农民确实富裕起来了。他们感谢党和国家的关怀,富了不忘国家,积极纳税。这是农村形势的主流。同时,我们也发现,有的专业户对依法纳税不够主动。有的迟迟不交税款;有的躲避税收人员;有的少报收入;有的制造借口逃税、漏税。
照章纳税是国家的法律。宪法规定,依照法律纳税,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个别专业户、重点户不主动纳税,除本人的认识问题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在扶持专业户、重点户时,讲发展生产致富多,讲履行公民的义务少;强调各种资助多,强调征税少。今后要向专业户、重点户全面进行党的政策教育,既鼓励、扶持他们致富,又教育、启发他们履行公民义务。
随着国民经济的活跃,我们国家的税收工作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需要加强,税务部门要坚持依法征税,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正确计算收支,合理制订税率,切忌走盲目计征和甩手不管两个极端。
怀仁县人民政府 朱生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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